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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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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06〕10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府〔2006〕105号


  《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6年6月19日
 
 
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原村民居住用地上非商品住宅建设管理,规范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行为和办事程序,建立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堵疏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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