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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调整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对于外语要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0
【实施日期】 2006-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调整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对于外语要求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6〕57号


本市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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