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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2008“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0
【实施日期】 2006-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2008“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2006-2008“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部署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

 

2006-2008“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按照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公通字[2006]38号)的部署要求,特制定《2006-2008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  一、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副市长吉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伟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

  各区县、系统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努力,我市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基本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首都市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增强;路面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稳中有降。

  (一)2006年,70%以上的社区和60%以上的距国道、市道一公里以内的行政村达到交通文明创建标准。市民交通安全教育率达到96%;专业运输单位、社会单位交通违法超标率分别降至15%和5%以下,全年无事故单位达到88%,全市万车死亡率不超6。

  (二)2007年,80%以上的社区和70%以上的距国道、市道一公里以内的行政村达到交通文明创建标准。市民交通安全教育率达到96.5%;专业单位、社会单位交通违法超标率分别降至14%和4%以下,全年无事故单位达到90%,全市万车死亡率不超5.7。

  (三)2008年,90%以上的社区和80%以上的距国道、市道一公里以内的行政村达到交通文明创建标准。公众交通安全教育率达到97%以上;专业单位、社会单位交通违法超标率分别降至12%和3%以下,全年无事故单位达到92%,全市万车死亡率不超5.5。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推广部门经验做法。

  (二)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进一步改进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的良好氛围。

  (三)教育部门要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将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的综合评定;将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纳入安全责任制管理。

  (四)司法行政部门要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契机,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经常开展主题教育。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督促其整改。

  (六)各区县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实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七)驻京中央、国家机关、首都驻军、市属委办局、总公司要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所属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实施步骤

  (一)2006年6月正式动员部署。

  (二)2006年6月至2006年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2007年,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2008年,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平安奥运”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文奥运”理念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奥运交通环境。

  五、工作重点

  (一)强化对社区、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安办要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为契机,进一步督促社区、行政村成立交通安全组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社区、农村居民宣传教育。

  (二)强化对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安办、系统单位要深入贯彻实施《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广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强化对少年儿童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安办、区县教委、交管、运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对来京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相关单位要深入工地、出租房、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小散型单位等来京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普及交通安全法制知识和安全出行常识。

  具体100条工作措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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