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06〕50号
【发布日期】 2006-06-20
【实施日期】 2006-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
  “十五”以来,我省农业机械化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9190万千瓦,农机总值490亿元,拖拉机206万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70%。农业机械化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不同作物与不同区域发展不平衡、急需机械研发生产水平不高、投入仍然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放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明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节本增效为核心,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发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