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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东环铁路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有关单位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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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6-20
【实施日期】 2006-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东环铁路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有关单位职责的通知
 
 
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东环铁路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有关单位职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海南省东环铁路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海南省东环铁路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确保海南东环铁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东环铁路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许晓民  
  副主任:王千鹏(省发展与改革厅)
  颜人才(省发展与改革厅)
  成  员:吴金临(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刘钊军(省建设厅)
  黄东武(省交通厅)
  蔡  君(省国资委)
  张祥云(省水务局)
  覃荣俊(省林业局)
  陈  定(省地震局)
  丘汉光(省通信管理局)
  王  路(海口市政府)
  陈马林(三亚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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