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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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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葫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0
【实施日期】 2006-06-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葫芦岛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灾情简况
  我市受地质环境背景、地形地貌特征、水文地质条件、植被发育程度和人类经济活动的控制和影响,地质灾害发育较为强烈。近几年全市降水量相对偏少,大雨或暴雨频率较小,干旱比较严重,未发生大的地质灾害。但在个别地区也发生了小规模地质灾害,2004年6月24日在建昌县汤神庙镇一场暴雨诱发了百年一遇泥石流,造成4人死亡和150间房屋冲毁;2005年8月8日至9日的强降雨造成连山区杨郊乡的两个尾矿库坝体被冲开,所幸没有造成伤亡和大的经济损失。今年3月6日,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寺前社区河南部分居民房屋出现墙体开裂、地面塌陷,目前还不稳定。
  二、200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预测依据
  1、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现状。山区面积较大,采空沉陷区多,结构复杂,极易塌陷,危害极大;尾矿库容超标,坝体结构松散,极易溃坝,形成泥石流;尾矿、矸石山的碎屑堆积物和采石场堆积的废渣多,遇到大雨、暴雨,极易流动造成灾害。
  2、气象部门的降水趋势预测。今年夏季,降雨与常年同期相比,增多2-3成,台风个数明显增多。且雨量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明显。局部地区因降暴雨和特大暴雨,引发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依然较大。
  (二)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我市的地质灾害仍以采空区的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的崩塌、山区的滑坡和泥石流以及尾矿库潜在泥石流等为主。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间预测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情况统计、地质灾害分布及发生地质灾害的特点规律来看,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末到8月末。
  三、地质灾害形成因素与重点分布
  (一)地面塌陷 指地表岩体或土体受自然作用或者人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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