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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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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建安〔2006〕22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1
【实施日期】 2006-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06)10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和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比去年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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