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现将《丰都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丰都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为了推动我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及富民兴县发展战略,根据《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丰都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档案方志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档和科教兴业,加快档案和地方志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和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和档案地方志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地情信息资源服务。 二、奋斗目标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档案方志管理体系。 ——加强档案方志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档案方志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各级档案馆(室)建设。改善档案方志软、硬件设施和工作条件,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加快档案方志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方志信息化进程,适应“数字重庆”的需要。 ——创新档案方志服务体系。拓展档案方志服务功能,强化各项基础业务建设,构建档案地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和服务大众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档案方志基础设施建设 ——高标准建设好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市上有关领导的要求及《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多方筹措资金,认真规划、设计和修建县综合档案馆,使之成为具有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提供利用中心、档案地情服务中心、旅游景观等功能的标志性建筑。要加快新馆建设进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