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制定,无锡市政府2006年6月21日锡政发[2006]207号文印发) 为切实做好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编制本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灾种和分布范围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灾种有地面沉降、地裂缝、山体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 (一)地面沉降。我市是全省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其中,危害严重地区的面积约670平方公里,累计沉降量普遍大于600毫米,个别地方地面高程已基本接近海平面,主要分布在江阴市的青阳、霞客、祝塘、长泾,锡山区的东亭、东北塘,惠山区的玉祁、前洲、洛社、堰桥、钱桥,无锡城区运河以北地区及新区的坊前等地;危害中等地区的面积约206平方公里,累计沉降量为300毫米-600毫米,主要分布在江阴市的新桥、顾山、青阳、周庄、华士,锡山区的安镇、锡北、东港、羊尖及无锡新区的鸿山、硕放、梅村和滨湖区的华庄等地;危害轻度地区的面积约380平方公里,累计沉降量为300毫米以下,主要分布在江阴市的利港、申港、夏港、璜土,锡山区的锡北、安镇、鹅湖,惠山区的钱桥、阳山、堰桥等地。 地面沉降造成的危害主要是地面标高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