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重大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丰都府办发[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6-22
【实施日期】 2006-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重大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丰都县重大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丰都县重大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 为全面掌握全县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通过普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