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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2
【实施日期】 2006-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举办。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组团参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成立北京市第三届中博会组委会,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及北京银监局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负责“北京展团”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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