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办证操作规程 为保障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的顺利畅通,提高绿色通道审批办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 在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由市行政审批办公室指定专门部门设立特别服务窗口、联络电话和专职联络员,专门负责受理和接待进入绿色通道项目办证事宜。 第二条 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办公室办证组,专职负责组织协调“大厅”四十多个委、办、局联合办证工作。“大厅”内各部门应确保进入通道项目无障碍通行。 第三条 项目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持“绿色通道项目”服务卡及相关审批材料到办证大厅特别服务窗口,提出审批办证、核准、备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