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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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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6-22
【实施日期】 2006-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


  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市的招商引资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尽快完成重大项目的相关手续,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市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黄家仁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唐济武  副市长
      肖莺子  副市长
  成 员:卫自光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侯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黄 毅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韦增寿  市审批办主任
      陈 琪  市监察局局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李克民  市经委主任
      唐本开  市建委主任
      梁绍英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唐志喜  市商务局局长
      韦滕贤  市环保局局长
      覃家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剑洪  南宁海关现场业务处处长
      陈 红  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外资外债处副处长
  市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卫自光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副主任由市政府侯小兵副秘书长、市招商促进局黄毅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刘雄主任、市经委李克民主任、市建委唐本开主任、市审批办韦增寿主任和市监察局陈琪局长兼任。
  (一)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进入市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报批准工作;
  2.研究市重大招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研究制订市重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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