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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评协关于印发《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导与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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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字号】 粤评协[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6-22
【实施日期】 2006-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评协关于印发《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导与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评协[2006]21号


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及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会制定了《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导与监督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要求机构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落实,按照"实施意见"中的实施步骤,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检查组随时检查。

2006年6月22日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导与监督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指导与监督,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时的。它有利于净化社会工作和生活环境;有利于保护和培养资产评估队伍;有利于树立资产评估队伍的权威和良好形象;有利于建立评估队伍和服务单位之间的公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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