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跟踪服务操作规程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6-22
【实施日期】 2006-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跟踪服务操作规程


  为保障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的顺利畅通,提高绿色通道跟踪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 指导申报人员填写申请表。
  第二条 收集申报或项目人员提交的议题材料。
  第三条 提出初审意见及申报人员(项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