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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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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06〕10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3
【实施日期】 2006-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县直各单位,温泉度假区,东海开发区:
 为进一步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确保今年我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把握重点,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
  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壮大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力量。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改善我县人才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引进优秀毕业生、急需毕业生;围绕构建全县和谐稳定大局,促进本县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加强监管,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改进作风,为毕业生提供良好就业指导与服务。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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