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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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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6-23
【实施日期】 2006-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马政[2006]3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2005)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救助体制为动力,以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争在全市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就学、住房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强化政府救助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依法救助、规范管理。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和整合各项政策,规范救助工作程序。三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互动,整体推进。既考虑长远的城乡一体化,又根据目前城乡不同的经济条件和困难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四是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特殊困难。
  二、主要任务
  (一)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及市的各项低保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把“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重残人员、征地农转非居民、重病特困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作为保障重点,同时,做好特殊困难行业和企业困难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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