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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开展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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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府办字[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6-23
【实施日期】 2006-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开展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 《兴国县开展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及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相关工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兴国县开展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方案

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市府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全县松树资源,促进我县林产化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结合本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代号“绿剑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把搞好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作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来抓
  全县现有松林面积14.24万公顷,其中马尾松13.75万公顷,湿地松0.49万公顷。近些年随着我县造林绿化的成效日益显现,一些松林进入采脂期,林产化工业得到了相应发展。但是,由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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