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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3
【实施日期】 2006-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事科(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领导的要求,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拟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深入掌握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总结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原因,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研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结构情况,录用、流失、交流等情况。
  (二)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和分流人员情况。
  (三)中小学教师管理、录用、交流等方面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
  (四)对搞好中小学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
  调研工作采取面上了解情况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请各市填报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请东营、威海、日照、莱芜4市每市选择1个有代表性的(农村)县(市),其他13市每市选择2个(农村)县(市),由县(市)教育局按照调研提纲的内容自行组织调研,报送调研报告。
  (三)组织调研组到青岛、枣庄、烟台、德州、聊城、菏泽等6市进行实地调研。
  四、时间安排
  6月22日前,做好调研的准备工作,发放调查表格、调查提纲。
  6月26日至7月14日,调研组到部分市、县、乡镇、学校实地调研。
  7月25日前,汇总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
  五、有关要求
  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领导对此次调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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