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提升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市知识产权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并制定了《成都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知字[2006]15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市)县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市级有关部门可直接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申请表》或《成都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申请表》(表格可在成都知识产权网www.cdip.gov.cn下载) 2、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4、原国家、省、市专利试点单位可申请转为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单位,在报送以上材料的同时,还需报送专利试点期间工作总结。 三、申报时间 2006年7 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米自为 罗伟 陈旭 电 话:86273513 86632657 地 址:人民西路4号 邮 编:610012 E-mail:luow89@163.com ziweimi@sina.com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成都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