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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粮局朝阳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3
【实施日期】 2006-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粮局朝阳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粮局《朝阳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朝阳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开拓农村市场,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解决我市农村商业基础设施陈旧、经营方式落后、商品消费安全隐患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通过政府推动和政策扶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安全消费,构建以城区中心店为龙头、乡级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以开拓农村市场,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为目标,逐步解决我市农村商业基础设施陈旧、经营方式落后、商品消费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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