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6〕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州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自治州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及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我州少数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结合自治州实际,就积极推进全州“双语”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双语”教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1、自治州“双语”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汉语教学作为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以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目的,促进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双语”教学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双语”教学工作新局面。 2、“双语”教学工作的总体目标 以提高全州各类学校汉语教学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通过逐步扩大汉语言授课课程的数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强化理科用汉语教学,使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中小学,最终过渡到除母语文之外的其它全部课程用汉语言授课,使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达到 “民汉兼通”的目标。 二、实行“双语”教育政府责任制,加大汉语教学力度,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 3、“双语”教学是提高我州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自治州实际,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规划,在总结“双语”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双语”教学的全面推进,提高“双语”教学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