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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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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6〕11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4
【实施日期】 2006-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6月24日16时30分至18时,我县普降暴雨,其中灵合降雨131mm,长风降雨90mm,东坑降雨77mm。由于局部地区出现强降雨,山洪来势汹猛,致使我县辉埠镇山背、何家乡源口、宋畈乡路里坑等村庄受灾,少量民房倒塌,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6小时内衢州地区仍可能出现9—11级大风雷雨天气。目前我县山塘、水库蓄水位较高,防汛防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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