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发〔2006〕5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政府内部监督体系,加大政府系统内部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晰事前责任,健全政府工作责任体系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职责,进一步解决职权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行政空白点等问题,做到执法责任明确、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严格。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强化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三级目标责任管理,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办实事、重点项目、重要会议和文件确定事项等工作部署,及时分解明确各级责任,并探索实行按年度向社会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