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本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经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杭州,根据《杭州市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杭政函[2005]19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杭经人[2006]17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解放思想,走在前列,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工业兴市”战略,打造“法治杭州”,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目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行政机关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科学民主决策、运行机制和制度初步形成,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杭州目标奠定基础。 二、实施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1、负责全市节能工作和电力行政管理;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提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墙体改革,能源监察工作。 2、指导协调全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和措施,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建立预警机制,组织立案调查,指导和协调有关产业损害应诉等工作。 4、负责船舶建造质量,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系统安全生产。 三、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建立市经济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有关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与产业政策处、人教处等处室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与产业政策处,领导小组负责全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事务。 四、依法行使的法定职能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提出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的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负责协调重点行业生产布局,研究提出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市重点骨干企业。 (三)受委托组织起草工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管理全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工作。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导向目录;负责限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技改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纳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总量平衡;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 (六)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规范工业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参与培育和发展信息产业;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的管理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研究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运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市工业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 (八)承担机械、建材冶金、轻工、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行业管理职能。 (九)研究提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建议,跟踪监测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规划提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制定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及时解决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有关问题。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推进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