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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26
【实施日期】 2006-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4月27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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