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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改革我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荆政发(2005)19号)自2005年7月1日执行以来,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及个人拒不缴纳,征收部门为保证收费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既影响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正常征收,也影响了城市形象。为切实加强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端正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HTF〗荆政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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