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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建设局《漳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06〕10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建设局《漳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液化气市场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6)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规范化,同时有利于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体现整治工作的时效性,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规范,市建设局与各有关单位联合制定的《漳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漳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燃气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液化气市场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6)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规范化,同时有利于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体现整治工作的时效性,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建设局牵头成立漳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建设局巫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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