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6]2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全面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明确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深化认识。知识产权制度是推动技术创新和保护智力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知识产权执法手段相对薄弱、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大、技术创新能力偏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等问题。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技术创新和智力创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促进地方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为指导方针,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基础,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以引导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市场主体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建立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经济、科技发展战略有机融合的机制,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转化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黄石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要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扩大我市知识产权总量,提高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扶持和保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职务发明年均增长20%,商标注册年均增长10%,国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有突破性增长;全市拥有国家驰名商标、湖北著名商标、黄石知名商标的数量有大幅增长,拥有中国名牌、湖北名牌、黄石名牌的数量有大幅增长;通过引导和扶持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培育一批产业化项目,力争5年内年产值过千万元的专利战略示范企业达20家,销售过10亿元的达8-10家,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在60%以上,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拥有专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