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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联合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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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联合公告
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
条例
》在我省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将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从实施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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