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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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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4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地税局、省统计局、辽宁银监局《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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