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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综合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无证行驶无照经营出租客运车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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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赤政办字[2006]11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综合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无证行驶无照经营出租客运车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关于综合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无证行驶无照经营出租客运车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综合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 坚决取缔无证行驶无照经营 出租客运车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政府2006年第5次常务会议关于对中心城区(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证行驶和无照经营出租客运车辆的决定,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政府和市、区两级公安、交通、建设、工商、民政、劳动就业、信访、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如期效果,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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