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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价[2006]142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价[2006]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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