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年项目规划 为规范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61号)和《江西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赣财预[2006]61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我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年项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加革命老区农民收入,通过革命老区人民的辛勤劳动和国家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年项目规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