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水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水产业的意见》(豫政(2004)74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产业发展的意见》(信政(2005)11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县水产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水产业摆上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 我县地处江淮分水岭,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青饲料充足,境内库、塘、堰、坝星罗棋布,水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渔业可开发利用水面3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0.7%,宜渔稻田5.1万亩。自然分布鱼类75种,水生维管束植物20余种,水产资源是我县的特色和优势农业资源,发展水产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近年来,我县水产业发展迅速,2005年全县水产品总量达3190吨,同比增长8.6%;水产业总产值达1977.8万元,同比增长8.7%。全县水产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进一步加快发展水产业,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改善人民群众膳食结构、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大力发展水产业,可有效带动农产品转化增值,促进农副产品加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壮大。同时,水产业还是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筹建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产业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水产业摆上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给予大力扶持和支持,使其进一步发展壮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加快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县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依托资源,依靠科技,以市场为导向,以水库开发为龙头,以坑塘、网箱、增殖种植综合开发为重点,加快渔业结构调整,发展名特优产品,提高水产品质量,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强化渔业资源和环境保护,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实现水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把水产业发展成为全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