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