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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是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玉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玉政发(2006)3号)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将应急防护知识普及到公众,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玉林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玉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玉政发(2006)3号)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方案的宣传和解读,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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