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屯昌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府,县府直各单位: 《2006年屯昌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6年屯昌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深入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监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司法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海南办事处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琼土环资[2006]87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06年6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解决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创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