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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工业邻里中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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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工业邻里中心的意见


开发区、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我市外来从业人员的居住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的正常秩序,改善农村综合环境,现根据我市实际,就建设工业邻里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1、工业邻里中心是指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从业人员集中居住,配套生活、商业、文化等基础设施,具备各项服务功能的规模较大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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