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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粮食局、农发行青岛市分行转发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我省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山东省青岛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青价格[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粮食局、农发行青岛市分行转发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我省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市及黄岛、城阳、崂山区物价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支行:
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农发行山东分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关于公布我省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鲁价格发[2006]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6月28日
 
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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