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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信息中心关于开展治理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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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务信息中心关于开展治理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  福州市政务信息中心制订的《关于开展治理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治理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福州市政务信息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的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06]54号)精神以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  一、总体目标
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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