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民政局《嘉峪关市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嘉峪关市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 为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