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市建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中治贿发[2006]3号)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建稽[2006]131号)的要求,为推动市建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就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