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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办〔2006〕42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食药监办〔2006〕423号


各分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紧急通知》和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紧急通知》和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今年上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犯罪活动,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以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为终结点,通过专项行动,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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