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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昌江县乌烈镇第一小学8名女生溺水身亡特大事故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昌江县乌烈镇第一小学8名女生溺水身亡特大事故的通报
(琼府办〔2006〕4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6月7日上午,昌江县乌烈镇第一小学六年级28名学生未经请假,就擅自离校为同学亲属送葬。下午,其中的22名学生(男生12名、女生10名)集体到距乌烈村近5公里的昌化江玩水。由于不识水性,加之昌化江水域复杂、江深水急,10名女生在从江中沙洲返回时被江水冲走,造成8名女生不幸溺水身亡,另外2名女生因被附近捕鱼的群众救起才得以幸免。死者中最大的15岁、最小的13岁。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汪啸风、省长卫留成、常务副省长吴昌元和省委常委王守初等领导分别做了重要指示。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要求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此事,配合地方做好善后工作”。省、县两级政府立即采取行动,部署尽快妥善地做好善后工作。昌江县四套班子领导当晚全部紧急赶往事发现场,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挥善后工作。省教育厅组成调查组连夜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和县、镇领导一起逐户慰问遇难学生家属,指导善后工作。公安、安监、消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同志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救助工作。6月8日上午,吴昌元常务副省长带领教育、公安等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处理安全事故,并在昌江县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善后工作做了妥善安排。
  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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