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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体育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体育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南宁市体育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市体育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体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目标,继续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体育局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广大体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体育事业取得了新成绩。
  (一)规划完成情况
  1.群众体育逢勃发展
  体育工作宣传力度加大。每年我市均组织开展2至3次全市性全民健身宣传活动,组织各类文体表演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开展体育宣传版报评比展示活动及现场派发体育宣传单。为扩大对体育赛事的宣传,积极打造南宁体育品牌,近年来,每年年初我局均在南宁晚报、八桂都市报等媒体刊登当年全市体育竞赛及群体活动计划,进行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十五”期间,在各级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发布各类体育报道累计965篇(条),增强了南宁市体育的宣传效果。此外,局内部交流刊物《绿城体坛》也对宣传我市体育工作情况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十五”期间,我市以元旦邕江冬泳、端午节龙舟赛、解放日长跑赛和三人篮球赛四项传统体育赛事为主线,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逐年增多。全市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576次,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单项比赛等群众性健身活动1723项(次),参加比赛活动1182万人(次),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年平均达275.4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2.4 %。群众性体育团体及健身点也逐年增多。目前,我市已成立单项体育协会13个,体育俱乐部11个,各级老年体协组织812个,晨晚练点322个,建设全民健身广场5个,全民健身路径55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3228人,我市每万人口拥有社会指导员人数为21.5人。
  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全市中小学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活动,全市中小学校学生体育达标率达96%,学生体质明显增强。“十五”期间,组织举办了第八届、第九届市中学生运动会,第七届市小学生运动会。支持和帮助学校开展体育教改活动,完善和改进了课间操活动,促进了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和业余训练的蓬勃开展。
  农村体育稳步推进。围绕争创全国、全区体育先进乡(镇)和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城区、乡镇、村屯活动,抓好体育进村(屯)示范工程,先后投入100万元在乡(镇)、村(屯)兴建和改造了52个标准篮球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改观。组队参加自治区第五届农民运动会。目前,全市有农民体协组织机构92个,乡(镇)、村(屯)篮球场1267个,全国体育先进县2 个,全区体育先进乡(镇)68个。
  社区体育深入开展。各城区利用辖区体育设施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兴宁、青秀(新城)、西乡塘(永新、城北)、江南等城区文体局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篮球、气排球、健身路径等各项体育健身比赛活动。加大对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和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在兴宁、青秀(新城)、西乡塘(永新、城北)、江南等城区主要路段和部分学校、住宅区铺设了55条全民健身路径,不断满足群众对体育锻炼的需求。
  老年体育十分活跃。目前,全市有各级老年体协组织812个,各类体育辅导站、晨晚练点322个,98%的城市社区和100%的乡(镇)都建立了老年人体育组织,老体协会员14万人,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17万人。“十五”期间共举办各类活动(比赛)204次,参加活动人数达27万人。举办了南宁市第五届老年人运动会,组队参加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对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老年人体协被评为2001-2003年度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民族体育得到加强。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活动,挖掘、开发了数种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举办了南宁市第七届、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队参加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进一步推进了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民族团结。
  残疾人体育得到重视。“十五”期间,我市十分重视残疾人体育事业,把扶弱助残与发展体育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为残疾人的体育训练和比赛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我市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参加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我市选手俞湘红入选国家残疾人代表队参加国际远南残疾人运动会,获得女子羽毛球单打第二名。
  2.竞技体育成绩喜人
  业余训练工作得到加强。我市加强对全市10所业余体校,14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指导和管理,重新调整确定了40个单位为市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点。扶持社会力量创办业余体育学校3所。目前,全市业余训练项目20多项,受训运动员10300多人(次)。
  竞技比赛成绩优异。“十五”期间,我市组队参加全区、全国、国际各类比赛和市籍运动员参加全国、国际性各类大赛,共获得金牌1347.4枚,银牌1113.5枚,铜牌916.67枚。其中:参加全区比赛获金牌1197枚、银牌1008枚、铜牌824枚;参加全国比赛获金牌90枚、银牌77枚、铜牌74枚;参加国际性比赛获金牌60.4枚、银牌28.5枚、铜牌18.67枚。南宁市籍运动员周蜜、雷素芬、黄绍华代表中国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周蜜夺得羽毛球女子单打铜牌,雷素芬获得女子手球第八名。2005年,我市射击运动员杨东明参加世界杯韩国站比赛,打破世界纪录,并获得个人和团体冠军。谭东妹获得世界杯女子摔跤第三名。
  参加自治区第十届运动会。我市派出了由650人组成的代表团参加在桂林市举行的自治区第十届运动会,夺得金牌101.4枚,银牌105.5枚、铜牌97.67枚,获团体总分5529.87分,团体总分、金牌数分列参赛各地市第一、第二。其中游泳、田径、举重三个项目有4人1队15次破9项全区青少年组最高纪录,共有12队荣获精神文明运动队称号,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参加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我市派出了79名运动员参加在湖南长沙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有55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夺得2金1银2铜、两个第四名、4个第五名、4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3个第八名,在整个城运会78个代表团中排名第34位、西北部城市中排名第7位、首府城市中排名第18位,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参加全国第十届运动会。南宁籍运动员代表广西体育代表团参加全国第十届运动会,张园、杨光明获得田径项目4×100米接力金牌,黄绍华获得游泳项目男子100米银牌、200米自由泳铜牌,覃义福获得举重项目62公斤级铜牌,周蜜获得羽毛球项目2枚铜牌(以获奥运会1枚铜牌计入),梁明声获得体操项目男子双杠第五名。
  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涌现。我市每年向自治区体育运动院校和体工大队等区(省)级以上部门输送体育后备人才40多人,五年共输送233 人。他们当中有不少已成为我区各项目运动队的主力尖子,有11人成为国家队队员,涌现出周蜜等一批世界级运动健将。
  成功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我市抓住广西南宁市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有利契机,加强对外体育交流,成功承办全国、国际性重大比赛30余项,参赛运动员2万余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全国田径大奖赛、全国举重冠军赛、全国竞走锦标赛暨全运会竞走预选赛、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首届中国南宁-东南亚国际围棋邀请赛、中国-东盟(10+1)国际汽车场地越野赛暨2005年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广西南宁分站赛等,进一步扩大了南宁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锻炼和培养我市体育管理人才,办赛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得到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体育局和各省、市参赛队的充分肯定。
  3.体育产业初具规模
  体育产业得到全面发展。五年来,我市把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抓好体育场馆的综合开发经营,尝试发展体育培训、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广告、体育用品、体育旅游、体育咨询、体育彩票等经营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体育场在保证体校正常训练和全市性群体、竞赛活动开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场馆的优越条件,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引导市民参加体育锻炼,年接待锻炼人数达70余万人次,年创收130万元。南宁手球训练基地在业务上坚持组建专业团队,精心锻造专业品牌意识,奋力开拓体育事业后勤服务领域,年创收190多万元。
  体育彩票销售成绩喜人。全市共开设体育电脑彩票销售点350个,经营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和电脑体育彩票、足球彩票,销售总额28558万元,平均年销售额为5711.6万元,公益金总收入2129万元,交纳税金总额3825万元,为筹措体育发展资金,改善我市体育场馆设施和发展体育事业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支持。
  社会体育经营企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市社会体育经营企业达573 家,涉及溜冰、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桌球、棋牌、竞技麻将、康体、健身、技能培训等项目,体育经营从业人员约3000余人,体育经营总产值约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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