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湘发(2004)12号,以下简称《决定》)的总体部署和新形势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湘西地区开发 1、促进湘西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继续突出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抓住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力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用好用活国家扶持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3、实现湘西地区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认真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切实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湘西地区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全面进步,努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