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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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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于2006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芜湖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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