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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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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农机科字[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办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及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农机鉴定分为:推广鉴定、选型鉴定和专项鉴定。
  第三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机办) 主管全省农机鉴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定期调整、发布全省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计划,公布鉴定大纲等。农机鉴定由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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