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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用水基本水费征收和上解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用水基本水费征收和上解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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